中新网5月27日电 北京市交管局昨天正式公布《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效后的处罚及记分标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及记分标准(试行)》。按照这个标准,共有190种交通违法行为要受到处罚,8种交通违法行为将对司机一次记12分。
据北京日报报道,自今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后,在二十多天时间里,北京市交管部门已逐步完成新法宣传向实际执法的过渡。截止到本月25日,北京市交管局系统所有微机,包括民警的手持POS机都已经升级、调试完毕。从5月25日起,北京市所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都将按照新法规定受到相应的处罚。
190种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驾驶人134种,单位和个人13种,非机动车、行人、乘车人43种。
8种一次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4、使用他人驾驶证驾车的
5、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7、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8、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张靖、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