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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从四方面加快建立对外经济合作管理服务体系

2004年05月27日 10:40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六日电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表示,为促进中国企业以更加积极的姿态与世界各国和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合作,中国政府正在按照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提供服务的原则,加快建立中国对外经济合作的管理服务体系。

  张志刚是在今天于此间举行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国际论坛上做上述表示的。

  张志刚说,首先,中国正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履行作为世贸组织成员所承担的义务,形成稳定、透明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法制环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即将于今年七月一日实施,这部法律是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基本法律,是建立中国涉外经济贸易管理体制的法律基础,也是建立中国对外经济合作管理制度和政府在经贸领域实行依法行政的基础。在此基础上,还将建立一系列配套办法、措施和规则。

  其次是建立新型的对外经济合作的管理服务体系。张志刚说,中国正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制定和完善对外经济合作在金融、保险、外汇、海关、检验检疫等方面的便利化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弱化政府在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中的行政审批职能,进一步下放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逐步实行网上申报和各类批准证书网上发放;健全对外经济合作的监管机制,完善相应的年检制度和统计制度,促进中国跨国公司的成熟与发展。

  第三,依照市场经济规律帮助对外经济合作的中介机构准确定位,完善功能。进一步减少对外经济合作中介机构的行政色彩,强化服务和自律功能,承担起政府和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第四,为中外企业合作创造较好的国际环境。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潮流,积极参与国际多边投资框架谈判和区域经济合作,深入研究不同区域经济组织的特点,加快商签自由贸易协定。同时,加强双边经贸合作框架下对外经济合作的磋商机制,加强与外国驻华使馆和机构的联系,积极与有关国家签订经济合作方面的政府间双边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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