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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公布,是上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的一次微调,全国都在进行类似修改。
但到2010年前,中国的生育政策基本不会变动
本刊记者/罗雪挥
于学军: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司司长,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博士,美国耶鲁大学经济系博士后
新闻周刊:近日上海开始实施新的《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中关于再生育政策做了一些改动,有人认为这是中国二胎政策有所松动的迹象,您如何评价?
于学军:再生育政策并没有放松,只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变动新的形势,各地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对生育调节部分进行了微调,而且幅度很小,目前社会上对此有很多误解,希望能够澄清。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现行政策实际上是立体多元的政策,并不是笼统的“一孩”政策。该政策从1984年实施到现在,基本上是稳定的。
20世纪80年代初,各省均在国家政策原则基础上,制定了符合当地实际的计划生育条例。2001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2年9月1日施行,各省条例都要与这个“大法”保持一致,所以自2001年后,各省纷纷开始修改计划生育条例,目前已经基本修改完毕,并不是只有上海一地进行修改。
新闻周刊:此次上海新《条例》中,取消了原《条例》中再生育间隔四年的规定,增加了人口预报制度,您如何看待这“一加一减”?
于学军:取消再生育间隔也不仅是上海一家。吉林、宁夏、海南都有类似规定。上海社会经济较发达,人口文化程度相对较高,平均初婚、初育年龄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得多。就上海的情况而言,取消间隔,更有利于母婴健康,对于“以人为本”、保障人权都有好处。而从人口学角度,短期内对于上海人口总量的影响不大。
增加了人口预报制度,实际是这个问题的另一面。人口预报制度就是人口预测,比如对就学、就业和养老高峰的预测,过去主要是由学术机构进行,老百姓并不太清楚。上海是首次以条例的形式,把它明确为一个必须向社会公布的制度,这就保障了百姓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能够引导人们避开生育高峰,从而避免由此带来的社会资源配置的阶段性波动,也有利于个人和家庭的发展。所以,“一加一减”体现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式的转变:更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人性化了。
新闻周刊:其他各省关于《条例》再生育政策的修改是否与上海相同?
于学军:各地情况不尽相同。有的相对收紧了,有的相对宽松些,但都是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总体要求下进行的微调,这是允许的,因为政策也需要与时俱进,但这并不能说明是二胎政策的松动迹象。比如上海这次增加了四种再婚夫妻再生育的规定,其实类似规定原来就有,已经执行了好多年,并不是新鲜的,也不仅在上海,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有相同的规定。这次上海将原有的规定写入新《条例》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将其公开化、透明化。
新闻周刊:中国大部分地区的条例都规定,夫妻双方均是独生子女可以生育二胎。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长大,城市里符合政策生育二胎是否会成为普遍现象?
于学军:短期内,不会成为普遍现象。由于我国农村目前实际执行的是1孩半政策(即相对城市来说生二胎的标准宽松一些),所以我国现在累积的独生子女数量占人口的比例并不高,0~30岁的人口中独生子女约占10%,而且绝大部分集中在城市里,随着城市化水平的加快,城市和农村交融越来越多,还得算一算“独找独”的概率有多大。事实上,所谓“四二一”模式的家庭只是在一部分地区存在。当然,随着,独生子女陆续进入婚育期,这种现象会逐步增多。据人口学家测算,独生子女之间结婚生育二胎可能会使总和生育率提高得有限。
新闻周刊:中国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如允许生两个孩子是否有助于调整人口结构?
于学军:根据我个人从事老龄化研究的结果,老龄化的高峰应该在2030年前后,那时的老年人现在已经出生了,所以多生孩子并不能减少老年人口数量。
我们观察老龄化问题,一方面要看比例,更主要的要看绝对数。即使现在允许多生一个孩子,对老龄高峰压力的缓解效果不大,不能够依靠多生孩子来解决老龄化问题。相反,我国现在面临人口发展的机遇期,因为孩子比较少,而老年人还没有到达真正的高龄化,数量相对比较少,而且相对“不太老”,从人口学角度,恰恰面临一个人口红利期。所以在现阶段,稳定低生育水平更有利于中国人口发展。要解决老龄问题,重点不应在生育政策上做文章,而应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新闻周刊:随着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中国现行的生育政策是否会相应变动?
于学军:中共中央2000年《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规定了2010年前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任务、工作方针和原则,这期间,我国的生育政策基本不会变动,主要是补充和完善。
当然,任何一个政策,包括生育政策,都没有完美意义上的政策。在某个时期适宜的政策,如果不与时俱进做出及时调整的话,也会带来负面的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生育水平并非越低越好,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形势的变化,中国的生育政策当然要遵从自然发展规律,也要遵从社会发展规律进行调整,但是改变不是现在,现阶段,我们还是要维持现行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
新闻周刊:但是已经有学者在做这方面的提议?
于学军:关于生育政策的调整,在学术界确实有一些建议,这是一件好事,但是仅限于学术研究的层面。生育政策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政策层面上需要细致研究,这是由中国人口问题的特殊性决定的,中国在历史上有过政策的失误导致人口波动的教训。从人口学上看,因为人口再生产是一个特殊的“不可逆”的过程,变动失误了以后,修正特别困难,不能轻举妄动。中国有近13亿人口,必须慎之又慎。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2004年第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