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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公务员不说普通话违法 违者通报批评

2004年05月26日 10:53

  中新网5月26日电 6月1日起,重庆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说普通话将违法。昨天,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就此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重庆市首部规范“说话写字”的地方法规。

  据重庆晚报报道,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说,过去只是提倡政府官员说普通话,不说也没办法。但是,重庆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自6月1日起生效施行后,官员如果还是一口方言,不但市民可以提出批评,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还要责令改正,并且通报批评。

  报道称,重庆市除国家机关外,学校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信息技术等系统和行业也将是这部法规监管的重点,强制其从业人员说普通话、写规范汉字。(朱明跃、王光启)

 
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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