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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管辖权一审裁定 赵忠祥坚持案子要在海淀审

2004年05月22日 20:26

  中新网5月22日电 记者昨天获悉,女医生状告赵忠祥案又有新进展,在丰台法院驳回赵忠祥对人身损害赔偿案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赵忠祥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丰台法院一审裁定,将此案移送海淀法院审理。

  据北京晚报报道,赵忠祥上诉状中提出,原告饶颖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她的经常居住地在丰台区,饶颖“身份不明、住址不详”,因此丰台法院确定自己有管辖权存在很大风险,由丰台法院审理案件有可能给当事人造成裁判不公的印象。赵忠祥提出,鉴于饶颖状告他的欠款纠纷已被移送海淀法院,两个相互关联的案件由一个法院审理更有助于查明事实,节约司法资源,所以要求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也移送海淀法院。

  赵忠祥在上诉状中指责饶颖故意捏造出赵忠祥居住丰台区的事实,而又不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是“骗得丰台法院立案”。据了解,饶颖此前曾以相同案由到海淀法院立案,未被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丰台法院先前的裁定认定饶颖居住地位于丰台区,所以丰台法院有管辖权。(邱伟)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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