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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人向他行贿买官 阜阳原市委秘书长犯罪四特点

2004年05月22日 10:44


张华琪夫妇接受审判



被带下法庭时,张华琪在寻找亲人的身影 吴贻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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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安徽省阜阳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阜阳市原市委秘书长张华琪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及其妻子姚舒皊共同受贿一案,经过两天的公开审理今天下午在此间结束,检察机关指控张华琪职务犯罪总金额高达530万元人民币,其中仅受贿一项就达人民币214.5万余元、美元2000元和一台录像机等,其妻姚舒皊则参与收受他人贿赂款物39.7万余元。张华琪案件也因此成为继王怀忠案件之后该市历史上受贿数额最大的一起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

  张华琪今年58岁,曾任原阜阳地区行署税务局局长,颍上县县长、县委书记,2000年8月任阜阳市委秘书长。2003年5月30日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2日被逮捕。其妻姚舒皊捕前系阜阳市财政局经济开发处副主任。

  今天的庭审结束前,张华琪简短地作了最后的“忏悔”。他说:“我走到今天这一步,沦为阶下囚,完全是咎由自取,我愿意认罪服法。现在阜阳正在搞警示教育,我希望把我作为典型教材,警示那些正在当官和想当官的人们,让他们记住一点,那就是‘当官不要贪财’。”

  法庭当庭没有作出宣判。

  采访札记

  从检察机关指控的情况看,张华琪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四大特点:一是其在前后6年的时间内受贿次数及人数之多令人咋舌。起诉书显示,张华琪于1996年至2001年间总共收受了95人255次贿赂,每次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最多的一次是有人给其在合肥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和为之配备的家电,总价值达19万余元;二是其受贿事实绝大部分发生在担任颍上县县委书记的三年时间里。1997年1月,张华琪开始任颍上县县委书记,在此后的40个月中,他平均每月受贿有6次之多,月均受贿5万多元,而最为集中的1999年,则月均收受贿赂款在10万元以上;三是向其行贿的绝大多数都是乡镇干部,他们主要都是为了升官或者挪位。据记者统计,在向其行贿的95人中,至少有90人是为了买官。从这一点看,张华琪卖官实在比中组部前不久通报的四起典型的买官卖官案还要典型;四是张华琪的家庭巨额财产也颇为惊人。有关部门在对其违纪问题进行调查时,除去上述受贿所得、能够说明合法来源的收入63万多元和案发前退还给行贿人及上缴廉政账户的46.4万元外,尚有人民币300余万元、美元1.3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合法。

  公诉人点评

  张华琪受贿犯罪的高峰期,也是另一贪官——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在阜阳主政时期。在当时的阜阳,不给钱不办事,有了钱乱办事,许多级别较低的干部,为了谋取一个较高的职务,不惜以重金开道,而一些手握重权的官员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纷纷落马。

  被告人张华琪在政治觉悟不高、思想防线不牢、廉政意识不强的情况下,参与其中,亦属必然。在当年王怀忠主政下的阜阳,党内民主生活徒有虚名,长官意志代替民主作风,个人专制代替民主决策,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此乃亘古名言。(作者:吴贻伙袁正兵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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