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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立法会否决“遗憾人大否决07/08普选”的动议

2004年05月20日 19:06

  中新社香港五月二十日电 香港立法会十九日夜间否决了何俊仁议员所提“遗憾全国人大常委会否决二00七年及二00八年普选”的动议。

  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发言时指出,这个议案是建基于一个错误的前提。人大常委会对上述两个《基本法》附件作出的解释不单合法,而且已经就二○○七年和二○○八年的香港政制发展□清人大常委的立场,特别是已消除对上述附件重要部分在解释上所存在的疑问。这些疑问包括可否在二○○七年进行修改,以及在决定是否有需要进行修改时所涉及的程序。

  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指出,人大常委会对二OO七年及二OO八年的选举方法作出决定后,香港必须在这范围内运作,最重要的是要干实务,而不是不断纠缠于无谓的争拗。普选是《基本法》为政制发展订下的最终目标,这是不变的事实,也是中央在不同场合多次重申的目标。香港社会期望立法会、行政长官和中央能根据《基本法》赋予他们的角色,各司其职,共同为香港未来的政制发展闯开新的局面。

  立法会多数议员明确反对民主党议员提出的动议。民建联副主席谭耀宗指出,人大常委会就香港政制发展所作出的决定不容质疑,而实际上中央并没有改变全面普选的目标,市民应予理性看待。港进联主席刘汉铨指出,任何质疑和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动议,无论动议通过与否,都与立法会的宪制地位不符,亦超越了基本法赋予立法会的职权。早餐派议员吴亮星表示,立法会作为特区宪政架构的一部分,权力由全国人大授予。而全国人大亦是最高的权力机关,因此无论动议是不满或质疑,都是一种损害法制、宪制秩序,损害香港繁荣稳定的政治法理基础的行为。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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