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0日电 综合深圳商报和华西都市报的报道,著名演员刘晓庆已收到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下达的不起诉通知书。该消息已到了刘晓庆男友阿峰的证实,刘晓庆本人对此保持低调。
深圳商报报道说,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通知书是于本月10日、11日分别下达给刘晓庆及其妹妹刘晓红的。这就意味着取消了刘晓庆“取保候审”的身份。
由于刘晓庆与检察院有约,双方都不要披露此事,所以当该报记者去电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求证时,答复是“无可奉告”。
而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当记者致电在浙江横店拍戏的刘晓庆求证此事时,接电话的是阿峰。他说刘晓庆正在摄影棚里拍《京城四少》。问到刘晓庆是否接到不被起诉的通知,阿峰沉默了大约半分钟,然后,轻声说了一句:“有这件事。”
阿峰还透露,刘晓庆很低调,不愿就此事对媒体发表任何看法。不过,晓庆这几天拍戏干劲很高。
晚9:40,记者又分别电话采访了刘晓庆、刘晓红的代理律师李肖霖、钱列阳、许兰亭。刚开始3位律师按刘晓庆“低调处理”的做法,三缄其口,不愿透露。
李肖霖律师最后透露:“刘晓庆、刘晓红在几天前确实已从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了不起诉通知书。”当记者问:这是否标志着刘晓庆为期一年的“取保候审”已提前解除?李肖霖说:“应该这么认为。”
今年4月6日,北京朝阳法院对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偷税罪判处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罚金人民币710万元,以偷税罪判处该公司总经理靖军有期徒刑3年。
又问:“这意味着,随之北京刘晓庆公司税案已全部结束?”李肖霖:“可以这样认为,靖军已判刑,国税部门对北京刘晓庆公司税款已经给予重罚,随着刘晓庆“取保候审”提前解除,所以现在可以这样认为,北京刘晓庆公司税案已全部结束。”
今年4月6日,北京朝阳法院对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偷税罪判处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罚金人民币710万元,以偷税罪判处该公司总经理靖军有期徒刑3年。(深圳商报记者楼乘震、华西都市报记者杜恩湖)
-新闻回放
2002
7月8日: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刘晓庆因涉嫌偷税被传讯
7月25日:刘晓庆涉嫌偷税被逮捕
7月30日:警方举行记者会,称刘晓庆监中无特权
2003
2月19日:检察院认为证据欠充分要求补充侦查
2月25日:慕马、远华等案律师组成刘晓庆辩护团
8月16日刘晓庆办理取保候审
10月29日刘晓庆出狱后接拍第一部新戏《永乐英雄》
12月12日“刘晓庆税案”开庭
2004
4月7日晓庆文化公司偷税案一审宣判,公司总经理靖军被判有期徒刑三年(来源: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