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九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十九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草案)》。会议决定,二00四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会议听取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汇报。会议认为,随着整个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实行,进一步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
会议要求各地区、部门要做好以下工作:积极稳妥地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建立直接补贴机制,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改革粮食收购资金供应办法,完善信贷资金管理措施;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加强和发送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会议强调,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依法加强对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经营活动的管理,在当前粮食供求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尤其要加强市场监管,保持粮食市场稳定,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会议研究了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指出,逐步降低农业税率,五年内取消农业税,是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试点,积极推进配套改革,保证改革健康发展。
此外,会议还决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