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6日电 据大公报报道,中国正致力加强对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情况的监测,并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提高反跨境洗钱水平。法律界人士和部分人大代表都呼吁尽快制定《反洗钱法》。
近年来,中国在反洗钱制度、法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些重要突破。外汇局利用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信息,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成功破获多起“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外汇案件,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了大量的人民币和外币资金。
反洗钱将成为今后中国金融监管和司法、海关等部门的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但中国的《反洗钱法》迟迟未能出台,很大程度制约了反洗钱的水平。
按照目前刑法规定,中国只把贩毒、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和走私犯罪等四种刑事犯罪定为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
随着中国正在将反腐利剑直指金融领域,部分法律界人士和全国人大代表呼吁,中国应尽快出台《反洗钱法》,以加大打击洗钱行为的力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系的宋成斌认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是由国会来行使反洗钱立法,将《反洗钱法》确定为基本法。我国采用行政规章的形式,难以使我国《反洗钱法》与国际接轨。完善我国的反洗钱立法,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并为国际反洗钱的司法合作奠定法律基础。
宋成斌认为,从已经实施反洗钱法律的国家经验表明,反洗钱法律仅适用于部分金融行业,洗钱活动很快就会从受《反洗钱法》约束的行业转移到不受该法律约束的行业。因此,我国《反洗钱法》应借鉴FATF建议,扩大法律的适用范围,不仅适用于银行,也适用于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并尽可能适用于因业务需要而接受大额现金的机构,如房地产公司等。
全国人大代表杨圣明说,目前中国涉及反洗钱的法律主要是刑法和央行颁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规。鉴于洗钱犯罪活动的复杂性,目前的反洗钱规定更多的是对金融领域内的洗钱行为加以预防。而打击洗钱活动不应仅限于银行业,需要制定具有更高法律效力的《反洗钱法》。
胡平西代表建议,中国应认真研究世界各国对洗钱犯罪的规定和本国反洗钱斗争的实践成果,尽快出台《反洗钱法》,明确洗钱行为的概念、构成和范围,明确反洗钱机构和职责;督促所有金融机关、相关单位和个人建立客户甄别制度、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等;建立全国的金融情报部门及反洗钱犯罪的国际合作机制;建议设立专门机构,协调跨部门的反洗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