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5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国亲律师团顾问、世新法学院院长李复甸14日表示,根据选举罢免法第104条第一项第一款规定,“当选票数不实,足认有影响选举结果之虞者”,即可提当选无效之诉,重点在“之虞”,因此争议选票经高院认定后,只要法院有魄力,都可做出当选无效的裁定,争议票数不需要超过两组候选人的票数差距。
李复甸说,在技术面的验票工作结束后,高院还要开庭让两造律师辩论,恐怕辩论所耗费的时程会远超过第一阶段的验票时间,依司法程序走下来,“4个月内是走不完的”。
他表示,虽然要相信司法会做出公正裁定,但政治力的影响仍让人担忧,蓝绿双方都无法确定争议票数会不会超过两组选票差距,若争议票数超过两组票数差距,就是当选无效最有力的证据,若争议票数没有超过两组票差时,理论上虽可认定为当选无效的理由之一,但司法可能就不会做出当选无效的判决,因此对国亲最有力的状况就是开出3万张以上的争议票,让对方不会有借口托辞。
除当选无效之诉正在进行,李复甸说,司法验票也一并为选举无效之诉做准备,尤其开出这么多争议票,证明选务机关违法失职,公投绑大选问题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