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武汉五月十四日电 (艾启平沈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披露,五月十三日,瑞士联合银行及瑞士伊文达股份公司诉湖北昌丰化纤工业有限公司一案在该院开庭审理。此案件标底达三千三百余万瑞士法郎(折合人民币两亿余元),是该省法院目前审理标底最大的涉外经济纠纷案件。
一九九四年,湖北昌丰化纤工业有限公司在瑞士伊文达股份公司购买生产线。因资金缺乏,当年十一月十五日,昌丰化纤向瑞士银行贷款本金三千八百万瑞士法郎。昌丰化纤以每半年一次,连续十次的方式还清贷款本金及利息。二00三年五月,瑞士联合银行起诉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称昌丰化纤偿还少量贷款本金及利息后没有再还款,至今共拖欠贷款本息等共计三千三百余万元瑞士法郎。
庭审中,被告昌丰化纤承认贷款三千八百万瑞士法郎的基本事实,但对欠款本金及利息的具体数目提出了异议:当初因急于建设,接受了瑞士伊文达股份公司对于生产线极高的报价,后因资金短缺又以苛刻条件取得了瑞士银行贷款。
被告称,项目建成后发现公司自二00二年起连年发现引进的设备存在缺陷,引进的瑞士生产线随之也大幅贬值,为此该公司自二00二年起发生巨额亏损、濒临破产,已无力偿还包括瑞士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的到期贷款。
被告表示,拖欠瑞士联合银行贷款实属无奈举措,但原告对此也应负有责任。为摆脱困境,该公司准备对资产进行重组,但征求原告瑞士联合银行意见时遭拒。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王功荣庭审后表示,对此案先做调解,若调解不成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