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4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深圳市纪委12日通报了深圳市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李国栋(正局级)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及擅自发包工程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深圳市委决定免去其党内外一切职务,市纪委研究决定对李国栋党内立案调查。
广东省纪委和深圳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初步查明:2001年下半年,深圳市大工业区在兴建污水处理厂工作中,李国栋明知兴瑞辰公司负责人刘某“串标”,仍指使下属为刘某挂靠的公司说情,在评标时打高分,致使刘某中标。随后,刘某将工程转包他人,从中非法获取利润人民币320万元。
2002年1月,李国栋在明知污水处理厂污水干管工程按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的情况后,仍违反工程招投标规定,主持召开会议,擅自决定将该工程直接发包给包工头吴某承建。为掩盖其违法违纪问题,在该工程已实际施工20个月之后,李又弄虚作假,指使大工业区管委会建设处将此工程以“应急工程”报批。(胡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