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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财政官员:科学设计税收改革可避免反向调控

2004年12月29日 15:24

  中新网12月29日电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载文称,中国明年将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实施双稳健的财政和货币政策,谈及其与东北税改之间的互动关系,对税改研究颇多的辽宁省财政厅厅长邴志刚指出,积极财政政策转为稳健财政政策是明智的。但退得太快,又容易造成通缩,所以退出国债拉动的政策,应当及时跟上减税政策,这样有利于政策的衔接,也避免出现经济波动,因而增值税转型政策的实施可谓正逢其时。

  针对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必然在近期内减少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收入的问题,邴志刚认为,推行减税政策首先要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从现在看,中国的财力已具备这个能力。今年1~9月,中央财政增收4000多亿元,预计到年底可增收高达5000亿元以上,而且明后两年还将是大增收的趋势。

  而地方的相关政策也会有效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邴志刚介绍,辽宁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规划中,提出重点建设现代装备制造业和重要原材料业“两大基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三大产业”,发展方向主要是解决国内空白和进口替代,而且这些与吉林、黑龙江的发展方向上并不雷同,不存在重复建设问题。辽宁对企业技改、产品的更新换代,特别是围绕两大基地和三大产业发展也制订了一系列政策,其中不管是技改贴息资金、还是对民营经济的贷款担保政策,政策支持的目标主要也是高新技术产业和更新换代产品。

  邴志刚用4句话来概括这次在东北实施的税改,即“淡出国债,跟进转型、科学设计、规范操作”。邴志刚认为,做到上述几点,就能避免影响减少财政收入、引发投资过快增长等弊病——“因为这个政策最终是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而且对国家经济发展的推进作用是深远的。”

  与此同时,中国作为跨国公司产业转移和对外投资的主要选择地之一,增值税转型政策的实施将加大对跨国公司的吸引力,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制造业水平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邴志刚认为,增值税转型是中央实施东北振兴战略最有牵动力、最有实惠的政策。国家政策的初衷在于解决企业技术进步,提升现有企业的水平,另一目的就是吸引投资鼓励发展。现有转型政策对东北很适用,范围局限在八大行业也是可行的,但在实施过程中还有必要按产业发展的政策、技术水平的现状对一些产品进一步细化,需要发展的产品要支持,对低水平的要限制,最好有行业内部的细分规划,要有产品的目录。(王振宏、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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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闻育旻】
:::相 关 报 道:::
·国税总局宣布:东三省增值税改革试点已正式启动 (2004-09-23)
·国务院东北办主任:东北将试点增值税转型政策 (200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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