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三部门发布公告 严查经济普查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2004年12月29日 09:55

  中新网12月29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公告,严查经济普查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切实保障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严肃查处普查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监察部、国家统计局决定联合对经济普查活动开展监督检查。

  凡有下列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户拒不接受普查,不如实、不按时向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填报普查资料的;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不为普查对象保密,将普查资料用于普查以外目的的;任何单位以如实填报的单位和个人普查资料为依据对其实施处罚的;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以及普查机构自行修改或强令、授意篡改、编造普查数据的。

:站内检索:
关健词1:
关健词2:
标  题: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