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应该是结婚的淡季,但今年12月来北京市石景山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手续的竟然比往年多出500多对,往往一上午就有二三十对。登记处的王大姐上午说:“奇了怪了,今年都削尖了脑袋凑到年前结婚,连单双日子都不挑了”。
在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不断涌进来的领结婚证的新人把里屋挤得满满的。一对新人说,他们本来不打算今年领结婚证,是母亲催他们来的,说明年是“寡妇年”,兆头不好。另一对新人说,他们就是因为听说了这种说法才赶在立春前进行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讲,去年一年有3931对新人来领结婚证,而今年到12月20日,就已有4750对领证,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就是因为想避开“寡妇年”才赶在大年三十前领结婚证的。
民俗学家介绍,2005年2月4日,是农历腊月廿四,这一天是“立春”,正好赶在了农历猴年的岁尾,导致农历鸡年“无春”。按民间的迷信说法,没有“春”或“青春”的年份意味着新婚夫妇一方会丧偶,因此没有“立春”的年份就成了“寡妇年”。这种迷信说法在农村流行甚于城市,老年人甚于年轻人。
北京天文馆的专家说,“无春”只是阴历和阳历之间的“阴差阳错”,“寡妇年”的说法非常荒唐。农历和阳历每月的天数不一样,按此换算,立春提前这种情况,大概19年就会出现一次。人们根本不用担心因明年结婚而会发生什么不幸的后果。
婚姻登记处一位负责人说,事实上,以前所谓的“寡妇年”里结婚的人也非常多,并没有听到什么说法。良好的婚姻是和夫妻两个人的感情分不开的,跟结婚登记的时间毫无关系,适龄青年在选择婚期时应该顺其自然。
(稿件来源:《北京晚报》,作者:张楠、郝冬、王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