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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前男友性癖好 台湾话题女王许纯美判拘役50天

2004年12月23日 15:28

  中新网12月23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话题女王许纯美因公开宣称艺人萧大陆是同性恋有特殊变态性癖好,被萧大陆控告加重诽谤。士林地方法院审理后,昨天判处许纯美拘役五十天,可以交罚金替代服刑。

  今年春节期间,许纯美(四十七岁)多次接受电视媒体采访时宣称:“我与萧大陆同居十一天,萧大陆有特殊性癖好、是同性恋,我好害怕他有爱滋病。”

  萧大陆认为许纯美所言不实,愤而向士林地方法院自诉指控许纯美加重诽谤。许纯美也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诉控告萧大陆以投资为名骗她一千万元,只还六百万,另四百万元未还,涉及诈欺,但台北地方法院上星期已判决许纯美败诉。

  法院审理诽谤案时,萧大陆否认与许纯美同居。他说,以前两人只是朋友,曾去过许女的套房。他表示,他是演艺人员、公众人物,许女却在电视新闻上散播他是同性恋、有特殊变态性癖好,严重毁损他的名誉,伤害他的演艺事业。

  许纯美承认说过上述内容,但自认无意诽谤。她指出,她说的是事实,要求传讯大楼管理员、勘验萧大陆下体疤痕证明同居之实。大楼管理员作证,曾看过许女与萧深夜一同走进大楼套房,次日他下班前未见两人走出来。法官也当庭勘验萧的腹部确有一道六公分长的疤。

  法官审理后认为,管理员的证词充其量只证明萧大陆曾在许女的套房过夜,许女知道萧身上有疤,也不能证明两人同居,就算两人真的同居也属私德范围,与公共利益无关,不应任意散布于众,许纯美的言行构成诽谤罪。

  法院合议庭考虑到许纯美没有前科,因为与萧大陆有财务纠纷,一时气愤利用大众媒体说出上述内容,判处拘役五十天,可以罚金折抵刑期来替代服刑。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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