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2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河北省检察机关介入邢台市沙河“11·20”特大矿难事故调查后,当地涉嫌渎职犯罪的4名政府官员被依法查处。日前,涉案的沙河市安监局综合股股长史聚兴、安监局安监股股长刘胜民以及沙河市冶金工业局安监科科长刘贵民、沙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郭正民4人均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刑事拘留。
2004年11月20日凌晨3时许,河北省沙河市章村李生文联办第一铁矿的维修工违章作业引发火灾。
据介绍,涉嫌玩忽职守的沙河市安监局综合股股长史聚兴,负有组织全市非煤矿山矿长培训、特种工种人员资格培训及发证工作责任,但其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没有经过培训、没有矿长资格证和没有上岗合格证、特种工种证的人员介入矿产的开采和矿井作业,以致引发特大矿难。涉嫌玩忽职守的沙河市安监局安监股股长刘胜民,在2004年3月16日,与有关人员对李生文联办第一铁矿进行验收时,只在地面上进行了检查,未下井进行检查。但该矿存在着严重的事故隐患。刘胜民在此期间既未检查,也未发现、制止。涉嫌玩忽职守的沙河市冶金工业局安监科科长刘贵民,2004年3月参加了李生文联办第一铁矿复工验收检查工作,明知该矿未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已被勒令整改的情况,但其在6月份、8月份两次到该矿进行检查和收取矿石交易费时,忽视安全检查,对仍在擅自生产的该矿不正确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涉嫌玩忽职守的沙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郭正民,在2004年3月份发现李生文联办第一铁矿超层越界问题后,只对该铁矿进行了罚款处理,未采取纠正措施。
目前,沙河“11·20”矿难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