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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报评论:领汇流产对香港整体利益造成严重伤害

2004年12月20日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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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香港十二月二十日电 针对港府今晨宣布另行安排领汇上市,香港报章今天纷纷发表社评指出,在司法诉讼未了、情况不明朗的情况下,当局强调押后上市是最稳妥的安排,但是领汇事件对香港整体利益已造成严重伤害,却是不争的事实。

  香港《明报》社评指出,由于领汇的招股书中,遗漏了向投资者作出诉讼风险的声明,致政客有可乘之机,“罔顾公众利益”,不考虑五十多万认购领汇基金市民的投资期望,“也不管香港金融中心声誉受损的危险”,“事件更成为海外金融市场的笑柄,令社会为此付出沉重代价,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无怪激起市民的反感。”

  香港《文汇报》发表社评指出,社会在对政客滥用司法程序的行为进行谴责的同时,还须关注领汇事件对香港的深远影响。香港证券市场蓬勃向上的锐气受挫,对特区政府管治权威和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信誉的打击,更是不能低估。

  该社评指,领汇搁置上市,开创了香港有史以来,政客操纵草根市民通过利用司法程序,成功阻止政府重要施政措施落实的极坏先例。这不仅将鼓励某些势力继续运用这种手段冲击政府,而且将香港赖以成功的法制基石与政治相纠缠,对整个香港的发展将产生不可轻视的深远影响。

  香港《大公报》社评认为,毫无疑问,领汇不能如期上市,令人看到的是一些人如何打着民主、法治的幌子,为了达到阻挠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的政治目的,不惜损害市民公众的集体利益,事件对香港的法治尊严和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是损害是挑战,而不决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

  对于港政府为领汇上市所作的准备工作是否足够的问题,香港社会存有不同的意见。《文汇报》社评认为,虽说政府在避免法律争议方面可以做更多的事,但不可能做到“零风险”。因为政客操纵领综援的公屋人士兴讼阻领汇上市,法理上明显站不住脚。高等法院原讼庭和上诉庭判房委会胜诉,已说明政府在法律方面的咨询和认定工作有基本把握。

  关于领汇的未来,有香港媒体指出,鉴于领汇即使在合法有理的情况下上市,都受到政客的阻击而搁置;因此,日后重新将领汇上市时,可采用立法上市的方式,堵塞可能被人利用的法律漏洞;同时,还须对可能有人利用司法程序予以阻扰,做好各种应对准备,尽力做到万无一失。完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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