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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法院不得以任何借口参与拆迁

2004年12月18日 10:03

  中新网12月18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制止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市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违法行为,法院不得以任何借口参与拆迁,原则上不先予执行。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17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的。

  针对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比较突出的情况,曹建明要求人民法院在相关案件的审理中,要加强对农民工的诉讼指导,依法解决工程建设和工商企业中侵害农民工利益的问题。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

  另据了解,截至11月底,全国法院已清理旧存和新增超期羁押案件868件2427人,目前尚存8件8人。今年年底可以基本清理完超期羁押案件。

  曹建明说,今年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强化人权保护意识、程序公正意识、审限意识,积极建立防止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坚持周报制度,实行月月清、月月结,注重从源头上预防产生新的超期羁押。

 
编辑:闻育旻】
:::相 关 报 道:::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谈明年中国法院9项任务 (2004-12-18)
·曹建明:法院要依法保障对外开放和国内区际合作 (200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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