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侵华日军监禁、施暴的刘面换等4名慰安妇对日诉讼案再次以败诉告终。昨天,日本东京高等法院以“国家无答责”和“诉讼时效已过”为由驳回了她们的上诉。原告和原告律师团表示将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该诉讼中4名受害者要求日本政府向每人支付2200万日元,并谢罪。
性迫害事实被认定 判决结果不公引抗议
慰安妇对日诉讼案中方代理律师康健女士介绍,在当天下午的庭审中,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开庭不到1分钟便驳回了中国慰安妇长达9年的诉讼请求,但判决书认定了侵华日军对中国慰安妇进行性迫害的事实。
审判长宣读判决结果的话音刚落,法庭里便响起了一片抗议声。专程从国内赶赴日本出庭的刘面换老人,当时就呆立无语———她已无法再承受如此巨大的悲愤和失望。法庭外,近百名日本友好人士高呼:“我们不能容忍这种不公正的判决!”“日本政府应当承认事实,向受害者谢罪、赔偿!”表达他们对不公正判决的愤慨。
律师称此次诉讼有两点重要突破
对于判决结果,康健表示,判决书认定了中国慰安妇遭受性迫害等事实,并驳回日政府动辄拿出的所谓“根据《日中联合声明》,个人赔偿请求权已被放弃”这一挡箭牌。
这是民间对日诉讼案的两点重要突破。但法院最终却以“国家无答责”和“诉讼时效已过”为由驳回诉讼请求,这是不公正的。“日本法院如此践踏法律、无视人性,不可能得到受害国人民的信任。”
中方将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康健说,根据原告意愿,律师团将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日本“支援中国慰安妇打官司之会”会长西野瑠美子表示,审判长对刘面换看都不看一眼就宣读判决,这种态度令人感到无比愤怒。她们将与原告一道把官司打下去。
1995年8月,在日本律师和市民友好团体的支持下,山西省盂县的李秀梅、刘面换、周喜香和陈林桃4名中国慰安妇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了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和赔偿的诉讼请求。2001年5月,东京地方法院在判决中不承认4人受迫害事实,驳回了她们的诉讼请求。此后,4名受害者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了上诉。
【来源:《京华时报》;作者: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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