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6日电 四川日报消息,成都市首个有关低保听证的实施办法在锦江区开始试行。锦江区推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将对提出申请低保和已享受低保人员中有争议的进行公开听证,听证方案由所在社区制定,并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批同意后实施。
据悉,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听证会成员由居民代表、低保户代表、低保申请户所在楼院的代表、社区民警、社会或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办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成员等有关人员组成。如果听证会组成人员与被听证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利害关系,听证会组成人员应回避。当地居民也可在社区居委会批准情况下,进入现场进行旁听。
实行低保听证,是要杜绝有人隐瞒收入享受低保、有人收入增长了仍不放弃低保、开着汽车领低保、溜着宠物狗领低保的现象出现。锦江区民政局副局长何丽敏介绍说,如今申请低保的人多了,难免就有一些人托关系、走门路。此外,由于申请的人太多审核量大,也难免会出现错保、漏保的现象,违背了低保政策的初衷。
听证会审查之后,社区还要将申请人的情况在小区内最显眼的位置公示3天,群众没有异议最终通过审查。这样,无论申请有没有得到批准,当事人都心服口服。
锦江区民政局社会救济科的王海青科长说,听证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低保管理工作,增强低保申请透明度,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的。据悉,这一实施办法将在成都市推广。(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