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一日电 (记者邓敏)“经中国银监会授权,我在此郑重宣布,从今天起,北京银监局将根据审慎原则和有关规定,开始受理和审批辖内外资银行提出开办人民币业务的申请,并对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发给开办人民币业务的经营牌照。”北京银监局局长赖小民的讲话正式拉开了北京市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序幕。
在今天举行的“北京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银企高层论坛”上,赖小民指出,截至二00四年九月底,北京共有港资和外资银行分行二十三家,外资金融机构驻京代表处九十二家,其中港资和外资银行分行总资产合计达七十八亿美元。在京外资银行在引进国际银行先进治理结构、内控机制、管理方式等方面做出了贡献,已成为北京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赖小民认为,许多国内大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的总部设在北京,国资委下属的一百八十七个国有企业中有一百三十多家总部设在北京,经商务部门认定的在京跨国公司总部有二十五家,“总部经济”将为外资银行提供丰富的人民币资金来源和服务需求。此外,“奥运经济”也将为在京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提供巨大商机。
赖小民表示,北京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将进一步深化中外资银行业合作的基础,扩大合作的领域,提升合作的层次。随着外资银行业务范围、服务品种的不断扩大,北京中外资银行的合作形式将从单一趋于多样,合作对象从集中到多元,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正在成为新的合作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