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日电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昨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张开林案在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开庭审理,张因犯绑架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00元。张当庭没有提出上诉。
今年38岁的张开林系贵州省人,8月17日晚6时左右,他到石家庄市妇女儿童教育活动中心5楼,先是向该中心的教师索要300元未果,之后进入509房间英语教室将门反锁,持刀劫持了2名儿童,而后用塑料袋将其中一儿童的右腿与自己的左腿捆在一起坐到窗台上,以孩子的人身安全相威胁索要钱物,后经警方多次劝说无效被击伤,两名人质获救。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张开林说话迟缓,但神志清醒,在审判员的提问下,他用浓重的方言不时为自己辩解,并表示,他做这件事也很后悔。公诉机关在法庭辩论时陈述,张生活在偏远闭塞的山村,法律意识淡薄,家中有3个幼小的孩子,其中两个有残疾,家庭生活困难。
在赴山东为遇难的亲人处理后事时与同行的亲人失散,在石家庄火车站又遭坏人殴打。张当时精神极度紧张,心理承受能力非常差,法律意识淡薄的他在这种情况下做出绑架人质的事情,情可恕,但法难容。
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国刑法规定的绑架罪,请求法庭依法判处。法庭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做出上述判决。(栗占勇、邢雪梅、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