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扩张性财政政策退出的时机已经成熟
中国经济基本走出通货紧缩,进入新一轮上升期,经济自主增长的能力明显增强。但是投资、信贷增长偏快,结构性矛盾突出,通胀迹象开始显现。对此,货币政策选择了适度从紧的取向。部分地区和行业投资偏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行政主导使然。继续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已经不合时宜。另外,从规避风险的迫切性看,仅长期建设国债就累积达到9100亿元之巨,而且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偏高,经济中积累了大量的或有负债,这些都为财政运行本身带来不小压力,因此需要加快调整现行财政政策。
我国当前的财政收支状况为财政政策调整创造了有利条件:
首先,近年来我国税收一直保持较快增长。由于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近年金税、金盾和金财工程全面实施,税收征管进一步强化,税收实际征收率大幅度提高。今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14306.7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351.79亿元,同比增长30.6%,完成年度预算60.7%,这是近年来同期增收最多、增幅最大、完成进度最好的一年。虽然下半年财政收入增幅将放缓如清欠出口退税,部分偏热行业引起的税收增加部分将随着宏观调控见效而放慢等,但全年财政收入增加额仍可能达到4000亿元左右。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为压缩赤字、减发国债和支持改革提供了可能。
其次,近年来积极财政政策逐渐缩小扩张力度,实际上在进行淡出性调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2004年维持了31-98亿元的赤字,没有安排新增赤字。随着GDP的增长,实际的赤字率赤字/GDP较之去年有所下降。2长期建设国债发行规模,由2000~2002年的每年1500亿,调低到2003年1400亿,2004年又减少至1100亿元,并且明确承诺将逐步停发。32003年10月出台的新出口退税政策,使出口退税率在总体上降低了3个百分点。4长期建设国债的投向有所调整,由过去主要用于重点建设项目,扩展至在建重点工程的后续投入、公共项目的欠账填补和支持亟待进行的重大改革举措。这些实践不仅为财政政策进一步调整积累了经验,而且形成了扩张性财政政策逐步退出的心理预期,这将减少政策调整的难度和阻力。
二、当前财政政策调整的实质:从扩张性政策逐步转向平衡性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一般分为“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和“内在稳定器”两大类。前者又根据不同的宏观经济条件和对总需求的不同影响,分为扩张性财政政策、平衡性财政政策和紧缩性财政政策。一般的政策工具包括政府支出、国债和税收。平衡性财政政策通常指维持财政收支大体平衡,不影响总的社会需求状况,亦即不应新增政府支出和增发国债及减税,人为地进行扩张;也不应降低政府支出或增税,人为地制造紧缩。而所谓自动稳定器,一是指税收主要是所得税等直接税的自动稳定功能,二是指政府部分支出如转移支付的自动稳定功能。平衡财政政策与自动稳定器属于不同政策类型,前者是当局的积极行为,可以在不影响总需求情况下,对财政收支进行内部结构调整,采取同幅度对冲性政策组合,比如减税与减少政府支出组合,或者增税与增加政府支出组合等。而后者是当局真正的“不作为”,让财税制度自动发挥平抑周期的作用。近年来国际上对自动稳定器的调节作用给予较多关注,但是在我国以间接税主要是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下,自动稳定器的作用还很薄弱。
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正应该是平衡性财政政策发挥作用的条件。在总量上,平衡性财政政策对社会总需求不产生扩张或紧缩的影响,维持财政预算收支基本平衡,至少要维持当期预算的基本平衡,逐步削减赤字余额,不出现新的赤字。在结构上,做到“有保有控”,一方面要控制过热行业的发展,财政资金从“越位”领域退出;另一方面,支持能源、交通等瓶颈部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财政资金转向公共财政“缺位”领域。实行平衡性财政政策并不意味着政府无所作为,而是强调在稳定社会总需求的前提下,有效地采取对冲性政策组合,努力实现预算平衡,优化支出结构,引导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
三、“平衡的财政政策”在当前可表述为“适中的财政政策”
对当前我国财政政策调整的名称选择,大体上有以下7种主张:1“适度的”财政政策;2“可持续的”财政政策;3“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4“稳健的”财政政策;5“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6“结构性”财政政策;7“中性”财政政策。学术界比较多的人同意“中性财政政策”的提法。西方经典财政理论对“中性财政政策”NeutralFiscalPolicy并没有严格界定,一般包括两层意思:一是经济自由主义观点,主张让市场机制自由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反对政府干预经济,影响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二是政府干预主义的观点,将财政政策定位于扩张性与紧缩性之间,强调在总量上不影响社会总需求。当前我国讨论的中性财政政策主要是指第二层意思,其实质与平衡性财政政策是一致的。但是,平衡性财政政策有一个硬指标——预算平衡,而我国当前3198亿元赤字的削减不可能一蹴而就。马上转向“平衡的”财政政策会给人们传递过于“严格”的信号,容易误解政策调整的力度和速度。此外,中性财政政策也可能被误解为政府“无所作为”和“经济中立”,不利于准确反映当前我国财政政策调整的实质。
名称选择上可考虑三个标准:1是否代表了宏观经济形势所需要的政策类型;2是否明确表明政策的作用方向和程度;3是否能准确传递政策信号,便于更多的人理解而不引起歧义和误解。据此,我们建议财政政策的调整取向应为“适中的”,“适”表明渐进和适度的意思,标识了政策的力度,同时也留下了灵活操作的空间;而“中”则表明政策调整的方向,强调不偏不倚,介于扩张和紧缩财政政策之间。“适中的财政政策”这一提法,能体现我国当前财政政策调整的实质是逐步实现预算平衡考虑到削减赤字的渐进性,预算收支平衡应当作为一个中期目标,例如在“十一五”期间达成,并能体现政府在政策调整中将“有所作为”的态度,又能反映政策调整的渐进性特征,而且能让更多的人、特别是非经济学专业人士所理解,基本上可以满足以上我们提出的三个判断标准。(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 作者:卢中原 孟春 陈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