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产经资讯 |专 稿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老赖”想用假离婚逃债 成都首次判决夫债妻偿

2004年11月29日 14:02

  中新四川网11月29日电 据成都商报报道,丈夫借走15万元之后突然“蒸发”,而其妻称不知情坚决不还,两年来催债无果,债主刘女士一纸诉状将借钱者李某和其妻子一起告上法庭。记者昨日获悉,双流法院一审支持了刘女士的诉讼请求,判决李某夫妇俩共同归还15万元借款。

  刘女士是武侯区人。2002年上半年,一位朋友带着李某来向她借钱,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刘先后两次借给李某15万元,但李承诺的借期到后,李便下落不明。刘女士找到李妻,但李妻却称自己并不清楚丈夫在外借款,也不认这笔账。

  据法院证实,该案是今年4月1日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施行以来成都第一例丈夫借钱妻子来还的案例。法律界人士称,该判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可以防止“假离婚真逃债”行为。

  四川舟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任云峰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以前常见到这样的案例,夫妻一方在外借钱后,为了逃避债务,两人便离婚,将财产划归另一方,以此逃避债务。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施行后,这种“假离婚真逃债”的做法行不通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离婚与否都逃不脱这种责任。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19条第3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黄庆锋)

 
编辑:李淑国】
:::相 关 报 道:::
·离婚率越来越高 专家建言现代都市应建恋人学校 (2004-11-29)
·今日结婚明日离? 郑州“离婚率”飚升创历史新高 (2004-11-29)
·女子偷情后还写外遇日记 其夫偶然发现起诉离婚 (2004-11-19)
·七旬老夫妻同时爱上跳舞 老太疑老公出轨闹离婚 (2004-11-16)
·52岁老公每日提性需求 50岁妇人难以承受欲离婚 (2004-11-15)



  打印稿件
 
:站内检索:
关健词1:
关健词2:
标  题: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