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在第17个“国际艾滋病日”的前夕,两名卫生官员因下属医院管理不善,导致11名病人输血感染艾滋病,而被提起公诉。他们成为中国首批因防控艾滋病失职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官员
-文/朱雨晨(发自内蒙古清水河县)
“清水河”,——一个内蒙古自治区的小县——可能会被写入中国的艾滋病史。
清水河是呼和浩特市下属最南端的一个县,毗邻山西。11月8日,清水河县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对该县前卫生局局长李占平、副局长杨飞提起公诉。检察院认定,二人在任职期间,其下属的清水河县医院在不具备血液检验条件下,违法从不明身份的供血者身上采血为病患者输血,造成艾滋病病毒扩散,使11人感染艾滋病病毒,其中1人已经死亡。
“这是第一次对艾滋病防治失职官员进行刑事起诉。”上海大学艾滋病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杨绍刚律师说。杨绍刚介入艾滋病法律问题多年,一直呼吁对艾滋病问题启动刑事追究。
十余人因输血感染艾滋病
2003年10月11日,清水河县农民陈玉莲在呼和浩特市就诊时被发现为艾滋病感染者,这是清水河县历史上发现的第一例。陈玉莲没有吸毒史和婚外性行为,只有1999年8月在清水河县医院做宫外孕手术时,输血1200cc。输血来自两人,一是当地农民孙引堂,一是外地卖血农民林峰。
呼和浩特市卫生防疫部门马上追查此事到清水河县。孙引堂的血液经卫生防疫部门检验为HIV抗体阴性。
“去年出事以后,县医院和卫生防疫站组织了全县的排查,对1996年到2003年所有在县医院输过血的病人都进行了HIV检测,一共发现11人感染艾滋病病毒,而且都接受过林峰的输血。”一位现任县医院领导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
“林峰”只是一个化名,此人真实姓名为姜占生,河北丰宁县人。1998年来到清水河以卖血为生,2000年春天离开。清水河县检察院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今年8月,姜占山在家乡艾滋病发作,才被公安机关发现。
另据尚未证实的消息,姜占生有多年卖血史,很可能还是吸毒者。
1998年10月1日,《献血法》已经正式实施。但是姜占生在清水河县卖血期间,县医院没有按规定对其进行HIV和丙肝等抗体检测,造成了这起十余人感染艾滋病的事故。
官员被控“玩忽职守”
3月22日,早在提请公诉前半年,杨飞和李占平已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当时的罪名是“传染病防治失职”。
“由于‘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牵涉到传染病‘流行’和‘传播’的区别。主要是怎么在法律上界定‘流行’二字,我们请示了上级检察院。如果要等到最高检察院回复,诉讼时间太长,所以最后起诉时,我们将罪名定为渎职罪中的‘玩忽职守罪’。”清水河县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科杨有良科长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刑法》渎职罪中“玩忽职守罪”的定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
“被告嫌疑人是卫生局干部,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而且造成了11人感染了艾滋病,使人民利益受到损失。所以符合玩忽职守罪的各个要件。”清水河县法院刑事庭法官对《中国新闻周刊》解释,“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玩忽职守罪罪名成立,可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医务人员5人涉案
事实上,2004年1月18日,清水河县医院有5名医务人员已经被“取保候审”,比杨飞、李占平还早了两个月。
据医院内知情人士透露,这五名涉案人员是:院长王晓林;副院长张俊,兼任医院“输血委员会”的主任;该委员会的两名副主任为医务科主任刘永平和总护士长李秀英;另有一名委员为检验科主任尹智芳。
这一消息得到了检察院的证实。检察院起诉科科长高俊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5名医生已经分为两个案子处理,一是检验科主任尹智芳,涉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另一个涉及其余4名医生,涉嫌“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
“由于这两个案子案情重大。我们现在正在做起诉审查工作,是否以及何时正式向法院起诉,还不能确定。”高俊清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除了被“取保候审”之外,这五位医生都受到了不同级别的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多人被开除党籍和行政记过,并被吊销《执业医师执业执照》。他们分别来自外科、内科和妇科,各自收治的病人在医院输血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但5名医生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至今尚无下文。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总第2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