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坠毁的惊人惨祸,煤矿接连传来的爆炸轰响,公路不断发生的车毁人亡事故,开县毒气四溢的井喷,小浪底水库被风浪吞噬的游船……频繁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一次又一次牵动全社会的神经,也值得我们深深思考。
不合理的经济秩序
全国治理超载第一天3个小时内,交警在323国道赣州段检查了500辆货车,90%以上存在超载问题。众所周知,超载对交通安全是严重的威胁。车主、司机之所以明知故犯,就是因为一段时间以来运输和货车制造领域存在不合理的经济秩序,简单说就是不超载、不造超载车就赚不到钱,甚至赔钱。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运输市场比较混乱,恶性竞争导致运价体系极不合理,不超载必定赔钱,车主、司机养成了多拉超载、闯关逃逸的心态。部分汽车改装厂为迎合这种不正当的市场需求,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违规甚至违法提高车辆运载能力,牟取暴利。为争夺市场,一些整车制造厂竟干起了“大吨小标”的营生,从而使超载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不合理的经济秩序让守法的司机、规范的企业吃亏。
不法利益分配体系
许多事故背后都隐藏着腐败大案。之所以有人敢以他人生命为代价追求利润最大化,根源在于他们暗地里编织了一整套非法利益分配体系,有人“关照”他们。而“关照”他们的人,即少数本该耳聪目明的监管部门和主管官员,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终酿大祸。
震惊全国的南丹透水事故中,不法矿主与当地一些领导干部沆瀣一气瞒报情况,根源也在于这样一张利益网。如果说个别不法官员的腐败还好查处,那么另一种貌似合法的利益分配则更具隐蔽性和危害性。在“治超”行动中,业主、司机们大多反映负担沉重,其中少数部门将货车当成了“唐僧肉”,种种乱罚款逼得货主不得不超载。可见,少数行政管理部门出于利益驱动,以罚代管,收费放行,助长了超载之风。
管理制度缺陷
一段时间以来,小煤矿的爆炸声不绝于耳,根源之一就在于小煤矿安全生产投入过低。例如大矿需要安装两台主扇,一台发生故障,另一台马上启动。而小矿往往只要安装一台,一旦发生故障,井下瓦斯就会迅速积聚,就像一个火药桶。
上世纪50年代,美国也曾小矿林立、爆炸频繁。为此,美国成立了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和完善有关煤矿生产的法律建设,使小矿逐渐失去了生存空间。同时,政府还要求矿主事先交纳足够的事故处理保证金,每死亡1人要赔付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使得煤矿再也“死不起人”。
我国有关部门下决心统一了大矿小矿的安全标准。下一步应当采用国际通用办法,逐步实行资源有偿使用政策,提高采矿准入的经济门槛,使投入有保证,资源有人珍惜,安全有人负责。
“海恩法则”
关于飞行安全的“海恩法则”认为,一起重大的飞行安全事故背后有29个事故征兆,每个征兆背后有300个事故苗头,每个苗头背后还有1000个事故隐患。开县井喷事故就是这个法则再生动不过的注脚。我国石油行业类似事故伤亡人数最多的这次事故,正是一连串“漏洞”酿成的。
几乎所有的灾难都是多个漏洞的叠加。虽然现有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还有待完善,但只要认真落实已有的规则、规定,很多事故完全可以避免。多年来,某些地方和部门管理不严,对违规现象熟视无睹,使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一个个漏洞没能及时弥补,一起起事故隐患终于酿成大祸。
“海恩法则”的实质是指明了责任缺失。随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主要领导的引咎辞职,以及对北京市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吉林市中百商厦“2·15”特大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官员的处分,我国刮起了问责“风暴”。当然,再严厉的“问责制”都是事后追惩,无法挽回逝去的生命和已经造成的财产损失。遏制安全事故,“毖后”固然重要,“惩前”更是根本。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防患于未然,才是治本之策。(来源:新华网;作者:陈凯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