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郝劲松因认为铁路餐车无发票而起诉铁路分局一案,今天上午在铁路法院有了结果。法院判决驳回了郝劲松的诉讼请求。
今年9月16日,郝劲松乘坐北京开往上海的列车出差,在该列车餐车上用餐共消费100元,列车服务人员为他开具了100元的餐券。郝劲松称他向工作人员索要发票未果,因此以列车餐车未开具正规发票为由,将北京铁路分局告到法院。郝劲松认为,火车上售货没有发票,不仅涉嫌偷逃税款,而且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他请求法院判令铁路分局给他开具数额100元的正规发票,并书面道歉。开庭时,北京铁路分局辩称,列车上一直都备有发票,郝劲松根本未持餐券索要发票。
法院认为,郝劲松在火车餐车上用餐与铁路分局构成饮食合同关系,由于郝劲松不能证明自己在餐车上用餐曾经向餐车服务员索要过发票,所以驳回郝劲松的索要发票并要求铁路分局道歉的诉讼请求。宣判后,郝劲松表示要上诉。孙莹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