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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酝酿立法反家庭暴力 公安将成主要执法部门

2004年11月27日 19:34

  中新网11月27日电 《辽宁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若干规定(草案)》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如获通过,公安部门将成为主要执法部门。

  据辽沈晚报报道,辽宁省家庭暴力现象仍很突出。仅以沈阳市为例,近三年来,沈阳市“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共受理投诉9600多起,法院平均每年审理1000余件家庭暴力案件。另外,一些重大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早在四年前,当时的省妇联主席高鹏便向立法机关提出了建一部反家庭暴力法规的议案。在四年论证的基础上,该省反家庭暴力法规终于被提上了省人大常委会的讨论日程。

  11月23日,辽宁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辽宁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若干规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据了解,如果这部法规获得通过,将实现两个历史性的突破。一是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无家可归的状况能够得到改善;另外,根据法规要求,各单位应对受害者保留证据,医院、社区、公安等部门都要为受害者提供证据,过去家庭暴力案件中取证难的状况将有所改进。值得一提的是,公安部门将成为主要的执法部门。

  据辽宁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关淑兰说,省人大领导和具体承办部门对这部地方性法规非常重视,先后进行了两次调查,两次在全省范围内征求意见,并对草案进行了多次修改。(葛红霞)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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