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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审委制满一年 建议称应增加委员企业交流时间

2004年11月26日 09:39

  中新网11月26日电 据《证券时报》报道,去年12月5日开始实施的资本市场发审委制度已走过一年,相关人士建议应考虑增加发审委委员与企业沟通交流的时间,加大该制度的监督和落实。

  2003年12月5日,《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实施“透明、专业、责任、问责、监督”是新发审委制度的关键词。

  当年12月24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25名委员从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手中一一接过聘书,正式成为发审委委员。

  12月30日,新发审委制度下的首场发审会召开。如果不将本场发审会计算在内,截至发审会停开的7月底,新一届发审委共计召开了58次会议,对177家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了审核,发审委委员人均参会16次,人均审核企业49家。

  一年已过。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发审委制度今后应加强落实和不断完善。

  业内相关人士建议,今后应考虑增加发审委委员与企业沟通交流的时间,据了解,此项建议极有可能被监管部门采纳。

  建议者认为,按现行流程,企业3个代表在发审会上接受询问的时间有些过短,不利于企业与发审委的充分沟通;也有人士建议,可在25名发审委委员中适当增加专职委员的比重,以进一步强化专家的专业功能,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

  同时,发审委的“公开透明”被市场寄予厚望。今后,发审委委员的一言一行、与之相关人员是否按制度行事都应处于社会监督之下。

  下月,25名第六届发审委委员将迎来履职满1年的时间。按相关规定,发审委委员每届任期1年,可以连任,但连续任期最长不得超过3届。1年任期届满,需要换届,新一届发审委委员队伍中肯定会出现一些新面孔。(杨光)

 
编辑:德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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