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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构成已变 专家指城市公共服务须将其考虑

2004年11月26日 09:03

  中新网11月26日电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学界专家日前表示,中国农民工成分已发生变化,现就业面临众多问题,必须完善相关政策。

  参加“农民工公共政策改革与服务创新研讨会”的专家分析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工的构成发生变化,出现了大量不是农民的农民工和不流动的流动人口。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郭虹分析说,目前,一些当年的青年务工者逐渐在城市成家生子,与此同时,“夫妻同行式”这种家庭式迁移呈上升趋势。

  他们中许多人从进入工作岗位开始就住在城市,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有的还是管理层或个体工商业者,但由于户籍政策的限制,这部分人未能取得城市身份。

  他们所遇到的困难,已不再局限于就业、劳动保障层面,而是涉及到公共卫生、劳动权益、社区关系、居住权、子女教育等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

  农民工综合素质的制约使这些问题显得更加严峻。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张红宇指出,许多农民工进城打工处于盲目状态,无就业目标、无专业技能、文化低,这使得他们在劳务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常常处于绝对劣势,不得不从事各种脏苦累险工作并被迫接受超低待遇。

  据北京市协作者文化传播中心今年8月在北京、青岛、广东3地所作的调查表明,只有27.4%的农民工在进城前知道自己到城里做什么工作,25.2%的人在外出前受过培训。

  另外,目前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如在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当地政府城市发展规划和社会各种公共服务规划并没有考虑到这部分人的存在和需要,对这些人的社会管理费用也没有包括在政府的正常财政预算中。

  一些政策和法规也有不完善之处,如《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一些企业经常在试用农民工一至两个月后,以不合格为由将他们辞退。

  面对上述缺陷,专家建议,要积极探索适用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贯彻落实,建立农民工大病或疾病住院保障机制,为农民工建立相应的社会援助制度,并着力解决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问题。

  目前中国政府已先后取消了各种对农民工使用的限制,颁布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行建筑行业欠薪保障金等制度,同时,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

  “经济要可持续发展,要求劳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保护农民工就是保护劳动力资源。我们应形成整合性力量,全社会共同来关心农民工。”中国卫生部执法监督司副司长苏志说。(叶晓楠)

 
编辑:德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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