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4日电 据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报道,贵州锦屏县河口乡中仰小学51岁教师姜齐光,因涉嫌对16名小学一、二年级女学生多次实施强奸、猥亵,于11月22日一审被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姜齐光先后42次强奸12名女学生、35次猥亵16名女学生,在短短的1年多时间、3个学期内累计作案多达77次,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记录其罪恶的一审判决书长达26页、约2.7万字。
据了解,姜从今年3月16日案发被刑事拘留到今年8月31日法院开庭审理的5个多月时间内始终声称“被冤枉”、“被嫁祸”,但凭借61份被害人陈述、医院医学证明、目击小学生等证人证言以及姜齐光所批改的作业等证据,法院据此认定了其罪行。
报道介绍,姜任班主任兼科任老师的班级共有女学生19名,从2002年9月开学后不久,一直到2004年3月案发,他对该班女学生的非人摧残达到肆无忌惮、丧心病狂的地步。19名女生中,仅有3人幸免于姜的魔爪。(徐锡南、石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