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4日电 广州市政府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全市免征农业税,此举将使广州市从事农业生产的200多万农民再减轻负担5000多万元,真正实现“零税赋”。
南方都市报消息,免征农业税是广州市继2002年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大幅减轻农村税费,2003年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后再次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
广州市财政局有关人士表示,免征农业税后,市本级财政对几个财政困难较大的区、县级市将适当给予转移支付,以保障镇村两级办学、优抚、计划生育、民兵训练、道路及水利设施修建、村级基本经费等正常支出。
广州今年取消农业税,可提前五年完成国务院要求。据了解,上海、浙江、北京等省市此前已经取消了这一征收了40多年的税种。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介绍,2003年全市农业总产值180.7亿元,增长0.7%。张广宁表示,2004年广州将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加强农村基础建设。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措施,使农民总体减负逐步达到100%。(彭科王瑾刘荣刘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