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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对所有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2004年11月23日 17:19

  中新网11月23日电 央视国际消息,为了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工资支付行为,重庆市从现在起将全面推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据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介绍,为了有效防止发生拖欠,今年年初重庆江津市对新开工建设项目收取工程造价的2%作为工资储备金存入专门账户,如果发生拖欠问题,这笔钱将用来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江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何平洋表示,工程竣工验收后,经向社会公示及劳动部门核实确无拖欠工资,工资储备金就如数归还企业,不仅归还本金,还包括利息。

  何平洋介绍说,自从实行工资储备金制度以后,今年江津的建设企业共缴纳储备金一个亿,目前他们还没有收到这些企业的农民工来投诉反映拖欠工资的问题。

  据了解,为保证工资保障制度在重庆市顺利推开,目前这项制度正在进一步细化,如工作期限不到1个月的,建设企业必须在工作结束后3天内支付农民工应得的全部工资;企业必须在春节前结算清农民工的工资。此外,农民工的基本生活费用最低标准不得低于每人每天1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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