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妻子与邻居偷情 丈夫为获补偿逼情敌“换妻”

2004年11月19日 15:52

  丈夫知晓妻子与邻居私通偷情,竟然威逼邻居私下达成“换妻协议”,并“照章办事”,结果为自己换来5年徒刑。近日,丰县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荒唐的性交易犯罪案件,以强奸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5年。

  38岁的董某,系丰县农民。2004年3月17日晚,董某发现其妻李某与邻居张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经询问,妻子已经与张某偷情达两年之久。恼火之下,董某痛打妻子一顿后,大骂张某,并把张某打伤,还扬言告张某强奸其妻,让张某蹲十年八年大牢。

  私情暴露后,张某十分心虚,跪下来恳求“放其一马”。董某于是提出要和张某的妻子发生性关系,“补偿”自己一下,他就放过张某。经过谈判,张某被迫同他达成了“换妻协议”。第二天晚上,张某按照“协议”将妻子送到董某家中后,离开董某家。董某随即采取语言威胁的方式将受害人张妻强行奸污。

  法院经审理认为,董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语言威胁的方式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作出上述判决。(据《扬子晚报》;作者:刘秋苏、张宏伟)

 
编辑:张磊】



  打印稿件
 
:站内检索:
关健词1:
关健词2:
标  题: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