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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定风力达到七级以上 客滚船坚决不得开航

2004年11月19日 15:08

  中新网11月19日电 据齐鲁晚报报道,“辽海”轮16日火灾事件发生后,山东对冬季海上安全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并要求7级以上风力时,客滚船坚决不得开航。

  山东省政府17日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部署开展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各项安全检查在全省迅速展开,烟台交通、海事等相关部门更是从辽海事故发生之日起就开始对各港口、运营船舶进行冬季航运安全检查。

  客滚船安全是此次整治防范重点,山东要求烟台等地及相关港口,必须对所有的营运船舶尤其是客滚船全部进行仔细检查,禁止带“病”船舶从事营运。及时组织专家组,对运营船舶的各项安全责任的落实、船舶安全应急方案、防冻防风防雾措施等船舶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烟台市港航、海事部门要求各航运公司健全完善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在专业气象部门预报未来一个航次时间内航区风力达7级以上时,客滚船坚决不得开航,否则不管是否发生问题,都要严格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高祥森)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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