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7日电 据中国审计报报道,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在审计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中揭露的收受施工单位贿赂、玩忽职守的长江委21名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长江委党组根据受贿数额等情节对违法违纪人员分别作出了处理决定:触犯刑法的4人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收受施工单位贿金1万元以上的10人被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收受施工单位贿金1万元以下5000元以上的7人被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
此外,对收受施工单位贿金5000元以下的15人,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对违法违纪的13名监理人员,分别给予取消执业资格或停止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处理建议。
据长江委纪检部门反映,收受施工单位贿金的人员被要求全额退赔,总计退赔金额达数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