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7日电 据华商报报道,近日有媒体爆出央视名牌栏目《同一首歌》被《同一首歌》歌曲的词作者陈哲、迎节,曲作者孟卫东告上法庭。对此,《同一首歌》栏目制片人孟欣进行了回应。
歌曲《同一首歌》三位原作者陈哲、迎节、孟卫东的委托代理人王明哲律师告诉记者,几年前,央视推出大型音乐栏目《同一首歌》,但是没有征得该作品词曲作者任何授权,已构成故意侵权。“尤其该节目现在已经走遍全国近百个演出地点,其中有相当数量的演出都是以商业运作方式进行,有巨额利润,《同一首歌》作为栏目的主题歌,每期必唱,歌曲的原作者却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著作权使用费,这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
对此,《同一首歌》制片人孟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电视台已经对“同一首歌”这个名字进行了商标注册,现在受《商标法》保护,根本不存在侵权。而对于在每期节目中演唱《同一首歌》歌曲,孟欣说,“我们已向中国音乐版权协会交纳了版权费,而且所支付的费用还相当高,我们不可能对每一位歌曲的作者直接支付费用,现在都是由中国音乐版权协会代缴版权费。”至于歌曲《同一首歌》原作者未收到“一分钱”的说法,孟欣表示,央视方面的律师已于15日下午去中国音乐版权协会进行调查。(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