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6日电 据新快报消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评议。评议认为,法院执行不力、部分领导法制观念淡薄等是“执行难”的主因。
针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李毅峰副院长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张学军检察长所作的《执行工作和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广东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作出评议,评议认为广东省法院在缓解“执法难”取得明显成效、检察院的规范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同时也指出,法院执行不力,执行力量不足以及一些地方、部门领导法制观念淡薄,执法环境较差,执行立法滞后等是造成“执行难”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主要原因;全省检察机关与规范化建设目标有一定差距。会议要求两院根据主任会议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对有关工作进行整改,在半年内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整改的情况。(左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