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6日电 据南京日报报道,央视最权威的音乐名牌《同一首歌》,因涉嫌侵权将被歌曲《同一首歌》原词作者陈哲、迎节,曲作者孟卫东告上法庭。3位作者一致认为,央视将他们的歌曲冠以节目名称,进行商业演出多年,至今未与他们达成“有偿使用”协议,已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栏目未经歌曲作者授权
歌曲《同一首歌》创作于1990年,当时由歌手刘畅首唱,以后又有毛阿敏等多人演唱,尤其毛阿敏将该歌拍成MTV后,使之成为家喻户晓的名曲。几年前,央视音乐戏曲部推出大型音乐栏目《同一首歌》,但没有征得该作品词曲作者任何授权。几年来,该栏目在孟欣精心打造下,成为一个王牌音乐节目。《同一首歌》节目组对外宣称:《同一首歌》是央视最权威的音乐名牌,以制作独具特色的系列演唱会和编播国内外音乐机构、电视台提供的高水准演唱会为主。
众名人登台《同一首歌》
一直以来,《同一首歌》荟萃国内外歌坛的明星、新秀和一流的艺术家,重新演绎脍炙人口的优秀歌曲,内容涵盖中外经典,名人名曲,既有老歌翻唱,又有原人原唱,贯穿传统与现代,引领怀旧与时尚。《同一首歌》还有一大特点,就是在演唱会中穿插名人嘉宾的访谈。政治、经济、文艺、体育等社会各界名流纷纷登上《同一首歌》这个舞台,表达着对音乐、对人生独到的见解和感悟。
原告律师说法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王明哲、张本基律师作为陈哲、迎节、孟卫东的委托代理人,对此诉讼已进行了认真调查取证。王明哲律师告诉记者,央视将《同一首歌》作为节目品名,没有征得原作者同意,已构成故意侵权。尤其该节目现在已经走遍全国近百个演出地点,其中有相当数量的演出都是以商业运作方式进行,有巨额利润,而作品的原作者却没有任何回报,这显然有失公平。目前,他们还在认真准备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近期将就诉讼方式和程序与委托人进行最后讨论。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央视此举显然是店大欺客,当事人应该站出来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陈哲、孟卫东等人系国内知名词曲作家,他们之所以直到去年才较真这事,是因为《同一首歌》已完全走上商业化运作道路,出场费居高不下。而他们不仅至今没有任何名分,甚至常常被人误以为《同一首歌》使他们“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