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消息,4名未成年人因绑架人质索要150万赎金,并在赎金到手前将人质杀害,于11月11日被该院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在听到法庭判决时,4少年竟然相视而笑,庆幸自己逃过死刑。
四少年策划绑架大案
这4名少年分别是任某(18岁)、南某(16岁)、杨某(15岁)、于某(16岁),犯罪时全部是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而且都是小学毕业就流失在外的失学人员。
今年3月,任某找到南某和杨某,三个人都表示手头没有钱了,得想办法弄点钱花。他们在商议如何弄钱的过程中,其中一人提了一句:“咱们要做就做个大的,反正咱们都是小孩,没到18岁,法律会从轻的,不能判死刑。”就这样,三个人决定在附近熟悉的学校寻找一名有钱的学生作为绑架目标,杀死后再向家属勒索钱财。随后,他们先是寻找到一处偏僻的地方,选好埋尸地点,然后又开始寻找作案目标。南某通过朋友认识了大兴区内某实验中学的16岁学生晓雨,南某向任某介绍说:“这小孩家里肯定有钱,他家住干部楼。”于是,他们把目标锁定在晓雨身上。
杀害人质后索要150万赎金
今年4月20日晚上8点多,任某、南某、杨某分别携带尖刀、电线等作案工具。来到实验中学门前,由南某将晓雨骗出来,然后带着晓雨来到大兴区亦庄镇星岛嘉园莱茵河畔住宅小区北侧的一块拆迁地,任某拿起木棍一下将晓雨打倒在地,南某、杨某随后用电线、腰带猛勒晓雨的颈部,导致晓雨机械性窒息死亡。并掩埋了尸体。第二天一早,任某等人多次给晓雨家人拨打电话,勒索150万元赎金。晓雨的家属马上报警。4月22日晚8时许,警方将任某、南某、杨某抓获,继而,参与犯罪的于某也被抓获。据几人交代,因南某和人质相识,他们怕放了人质后,警察会抓到他们。所以他们在索要赎金之前,就将人质杀了。
11月11日,一中院以绑架罪判处任某和南某无期徒刑,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5年,以包庇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两年。
一中院一周内审理三起少年重罪
据了解,这起案件已经是一中院在一周之内审理的第三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前两起案件分别是10名青少年轮奸少女案以及15岁少年赵某因怕受责将表弟杀死案。短短一周之内,十几名未成年人因犯重罪而被判刑,这些涉世不深、正值花季的青少年犯下的杀人、轮奸、绑架等罪行令人触目惊心。特别是四少年逃过死刑后的微笑,连法官们都感到震惊:是什么使这些少年的心灵如此邪恶?
专家观点
警示一:心理健康不容忽视正处于成长期的青少年,其心理异常躁动,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点,如何因势利导,确保其心理健康,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令人忧虑的是,许多学校和家庭只在培养健康体魄、提高学习成绩上下工夫,而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研究不多,有的虽然知道身心健康应并重,但办法不多,方法单一,以致一些青少年心理发生扭曲,甚至出现恶性膨胀,走向犯罪深渊。
警示二:管教责任不容推卸作为孩子家长,既要从物质上供养,又要在性格、心理、思想道德等各方面培育,娇生惯养不行,放任自流更不可取。在法庭上,当法官宣读判决时,坐在旁听席上的家长们往往泣不成声,有的甚至瘫倒在地,此时的懊悔已无济于事。
警示三:成长环境不容污染绑架并勒索巨额钱财的任某等四人,作案时均不到18岁,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受社会上一些不良思想影响,盲目攀比,追求高消费。据任某等人供述,他们使用的犯罪手段是从电视、电影上学来的,他们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精心策划,选择目标,勘察路线,筹备作案工具。而且在将人质杀害后向其家长索要150万元赎金时,他们借鉴一些警匪片中的反侦查手段。专家认为,现在一些影视作品以及电子出版物过多地追求商业效益,暴力色情充斥其中,对青少年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创造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彻底根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是当务之急。
(据北京晚报;王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