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科教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治理侵权问题 已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

2004年11月10日 07:42

  中新网11月10日电 人民日报消息,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日前在中国与西班牙经贸混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表示,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态度是坚决的,中国一定能用比西方国家更短的时间治理侵权,并通过一段时间的治理,取得满意成果。

  张志刚说,中国已建立了较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制定的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同世贸组织规定完全相符;建立了中国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有关行政和司法两个平行的渠道,用行政手段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知识产权执法的一个重要特色。

  在司法方面,中国各级法院已经建立起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两执法机构相互衔接,加大保护力度;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成立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国务院决定从今年9月到明年8月,用一年的时间开展知识产权的专项保护活动。

:站内检索:
关健词1:
关健词2:
标  题: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