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日电 据新闻晨报报道,经过7个多月沉寂,今天上午,电影《芬妮的微笑》投资人起诉演员王志文违约不参加宣传、诋毁影片、损害投资人利益一案,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从庭审现场看,双方仍各不相让。今天并没有宣布判决结果,但知情人士透露,法院已有基本结果,近日便会公布。
虽然案件并未最终判决,但原告辽宁金通集团的总裁季福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午的受理过程基本围绕王志文对他的伤害程度,重心没有偏离如何追究王的责任,“从现在的形势看,绝对没有我败诉的可能!”
不过,记者也了解到,今日法庭上爆出了最大冷门———影片的另一投资方奥地利影视公司出具了一份声明,表示王志文并没有影响影片的发行:王志文未违约、未损害投资人利益,表达遗憾是思想自由的表现。当记者就此询问季福堂时,他的口气突然变得急促起来:“王志文的律师真会玩手段,把处于次要地位的说成了主要角色。”他说,这个案件本来4月份就差不多了,但那律师为了拖时间,把奥地利投资方拖进来,“事实上他们只占了不到30%的投资额,就负责奥地利演员费用和在当地拍摄时的开销,而王志文是中方聘请的,怎么能由奥地利制片方说话呢?”
季福堂还透露,这几个月里,王志文找过很多人想跟他讲和,包括主动提出赔偿等,但在法庭上他却马上挺直腰杆了。季福堂说,他对法院的工作很满意,“反正绝对不是我输。”他表示,无论王志文用什么方式讲和,他都不会接受:“这是精神性的伤害,不是钱的问题,他必须向我正式道歉。如果案件最后结果有点模棱两可,我都会继续上诉。”
但王志文的哥哥王志芳否认了季福堂的说法:“谁是最大的投资方不是季福堂说了算。”王志芳认为,现在说谁赢谁输还太早,“一切得等法庭结果出来。”(记者 黄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