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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报社评指出特首否定“公投”是正确执行基本法

2004年11月02日 18:05

  中新社香港十一月二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昨日与“泛民主派”议员会面后强调,特区政府不会就政制发展进行“公投”,亦不赞成任何组织进行“公投”。香港《文汇报》今日为此发表社评指出,特首代表特区政府表达的这一鲜明立场,是对基本法的正确执行,维护了香港整体利益和民主政制的健康发展。

  社评说,香港政治体制的变革,涉及国家的主权,并非是香港可以“公投自决”的事。无论是立法会议员或任何组织进行“公投”决定0七/0八年普选,都离开了基本法确定的程序,是绝对错误和不能接受的。况且,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人大对基本法的解释,决定0七/0八年不实行普选,已成为基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香港社会、特区政府和立法会都应该积极落实。

  社评指出,行政长官彻底否定任何形式和任何组织进行的“公投”,不仅是负责任地执行基本法的表现,而且也表达了香港社会的主流民意。

  社评说,目前,广大市民已厌倦无休无止的政治争拗,最关注的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这是香港的主流民意。立法会议员作为民意代表,回应主流民意责无旁贷,但“泛民主派”议员的表现却背道而驰,辜负了市民的期望。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昨日在与“泛民主派”议员会面后主动向传媒表示,政府不会就政制发展采取“公投”的方式,也不会赞成任何团体去组织市民进行“公投”的建议。他指出,部分立法会议员就0七和0八年选举进行“公投”的建议,是不切实际,也离开基本法已确定的程序。他表示,全国人大已就香港0七和0八年两个选举作出了明确的决定,香港应该积极研究及落实。他又强调,试图改变全国人大这个决定的做法是不恰当的。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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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华:香港政制不搞“公投” 人大决定须执行 (200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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