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日电 最近,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今天的《检察日报》发表文章指出,《条例》对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权利作了更加规范、完善的规定。有了这部条例,党员自觉与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底气”更足了。
文章说,对党员权利的保障,是加强执政能力的一个有力举措,也是对反腐败与廉政建设的有力促进。党员在廉政建设中切实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要求有制度和法规来保证党内民主不断得到推行,切实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监督是党内民主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我们也常常看到一些党员在对腐败现象进行监督的同时,遭遇打击报复,有的甚至身陷囹圄。对此,《条例》在保护党员揭发、检举违法违纪行为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后盾。
文章称,《条例》中看到了大量对党员权利的保障。《条例》明确规定,党组织要建立健全保护揭发、检举人权益的制度。对揭发、检举人以及揭发、检举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被控告的组织和人员;严禁对揭发、检举人和控告人歧视、刁难、压制,严禁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同时,党组织对于不负责地批评、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处分和罢免、撤换要求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于受到错告或者诬告的党员,应当澄清事实,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文章最后认为,《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重大举措,站在反腐败与廉政建设的角度上看,其积极意义同样是深远的。(覃匡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