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1日电 中国青年报报道,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消息称,为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尽快入会,全总近日下发《关于组织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机关的劳务工加入工会的通知》,明确要求“凡在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机关从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务工,不论户籍关系在哪里、用工形式如何、就业时间长短,都要依法把他们组织到工会中。”
在《通知》中,全总提出六大措施帮助农民工入会:
——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汇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劳务工入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劳务工入会中的难点问题,为劳务工加入工会创造条件。
——建立统计通报制度,各地统计职工入会率必须把劳务工包括在内。
——劳务工与企业、事业单位及机关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工会将他们组织到工会中来,其会籍由用人单位工会管理。
——劳务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务公司已经成立工会的,劳务工可参加其工会组织,并由劳务公司工会把这部分劳务工会籍关系转接到用工单位,委托用工单位工会代管;劳务公司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用工单位工会要依据事实劳动关系,吸收劳务工加入工会组织。
——跨省劳务输出地(单位)工会已把劳务工组织到工会的,由输出地(单位)工会向用工单位转接会员组织关系。
——劳务工在用人单位加入工会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拨缴工会经费;在劳务公司加入工会的,由劳务公司拨缴工会经费,其工会经费的留成部分可依据会员开展活动的具体情况,由劳务公司工会与用工单位工会双方协商使用。
全总基层组织部的一份最新调查显示:农民工进城就业多集中在建筑、采掘、纺织、制造、服务等条件艰苦、污染较重的行业和收入较低的岗位;农民工就业多不稳定,流动性大,他们以非正规就业为主,多数是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等,与用人单位多数不签劳动合同,口头协议的占60%,劳动关系呈现动态化、市场化、复杂化,无疑增加农民工入会的难度。
调查还显示,在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地区,农民工大部分集中在外资企业,在“三来一补”企业工作的约占54%,在三资企业工作的约占34%,在内资企业工作的约占10%。
据全总基层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工会基层组织总数已从5年前的51万家增加到171万家,增长2.35倍;全国工会会员总数从不到9000万人发展到1.34亿人,增长49%。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数达到113万家,会员数达到3600万人,工会组建率、职工入会率分别为30.7%、32.9%。(刘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