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年轻漂亮的女孩和他人发生一夜情后向对方索要100元的补偿费。遭对方拒绝后,为了报复,她竟然报假警称遭到3人轮奸。
10月中旬一天的凌晨,一女孩向警方报案:前天晚上回家途中,她被3名男青年劫持到一家宾馆,随后,她惨遭轮奸。案情重大,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很快,3名当事的男青年被带到派出所,但调查结果却让民警大吃一惊。
原来,事发前一天晚上,3名当事的男青年在鼓楼区一家歌舞厅玩。期间,他们认识了年轻漂亮的小梅(即报警人)。随后,双方一起喝酒唱歌,玩得很开心,小梅与他们中间的刘某谈得特别投机。
当日深夜,刘某提议一起吃夜宵,他的2名同伴借故离去。吃完夜宵后,刘某和小梅就到宾馆开了房间。孤男寡女,意乱情迷,2人很快就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凌晨,小梅起床后向刘某索要100块钱回家。刘某觉得很奇怪,还问小梅是不是卖淫女。
小梅很生气:“我当时喝了酒,才糊涂地和你发生了关系,被你占了便宜,我要你给100块钱做补偿都算便宜你了。”刘某听后,断然拒绝,小梅觉得自己被人占了便宜又被人嘲笑,她心里很不平衡。于是,她就决定向警方报假警。
真相大白后,民警对小梅进行了批评教育,3名男青年也被上了堂思想政治课。(稿源:《南京晨报》;作者:高文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