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8日电 贵州商报消息,27日上午挪用公款1800万去澳门豪赌的贵州剑峰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员文永军、张静和张典元三案犯分别被判刑。主犯文永军被贵州都匀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张静和张典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3年。
法院审理查明:黔南州五钠厂2000年改制为贵州剑峰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3403.64万元。1999年10月20日,在该厂担任销售员的文永军采取伪造财务专用章的手段,挪用该厂货款20万元用于到澳门赌博。直至2001年3月1日,他在侥幸赢钱后才将这笔钱还上。在2001年3月21日至2003年4月30日的两年期间,文永军采取伪造财务专用章、伪造转款证明、使用假印件背书转让的方式,截留剑峰公司货款1851.65万元到澳门赌博挥霍殆尽。
2000年5月,文永军与老乡张静相识,已经有妻室的他与张静成为情人。为了便于截留剑峰公司货款,文永军、张静以及文的同学张典元三人虚假出资注册成立了腾晖公司,由张静担任法人代表,由文永军偷盖剑峰公司合同印章,以腾晖公司的名义从剑峰公司提走价值124.6万元的五钠转手倒卖。
2003年5月,文永军与张静一起潜逃,同年6月6日,两人在四川内江被抓获归案。案发后检察机关仅追回赃款4万余元,尚有1870余万元未能追回。(罗镐昌石仁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