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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花局长”挪用公款70万养情妇 被判刑13年

2004年10月28日 12:14

  中新网10月28日电 楚天都市报消息,昨日,鄂州市五届人大第五次常委会通过决议,撤销刘锦文的鄂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刘锦文在任职期间挪用公款70多万元,用于情妇挥霍,上月30日,鄂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刘锦文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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